12月4日,甘肃省“12·4”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在兰州召开,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李沛兴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焯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宪法确立的根本原则,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要坚守宪法明确的制度保证,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要夯实宪法实施的民本根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保障公民权利、解决群众诉求。要担负宪法规定的使命责任,高质量做好地方立法,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营造宪法至上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做深理论研究阐释,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
会上,公司教授、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吕志祥做了交流发言。吕志祥说,设定国家宪法日,是赋予宪法神圣性与至上性,培植全社会宪法信仰的典礼和仪式,是让宪法进入寻常百姓家的新途径、新探索,是弘扬宪法精神和推动宪法实施的共识与愿景。宪法条文只是宪法的肉身,宪法精神才是宪法的灵魂。准确理解宪法精神,是推动宪法实施的前提。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要使国家宪法日成为全民尊宪、护宪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成为国家公职人员宪法精神、宪法思维内化于心的“形成日、普及日、深化日”。
(撰稿:郭芳艳;审核:贾小龙,孔德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