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自荣,甘肃天水人,工学学士、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讲师和兼职律师,长期从事法学理论教学和研究工作,以及企业法律顾问等实务工作,主讲法理学、中外法制史、中外法律思想史、法律逻辑和司法文书等课程,研究涉及法理学、法史学和法哲学等法学学科领域。
本人1991年从华东理工大学精细化工系毕业并获得工学学士学位,之后一直从事化学教学和科研工作,1992年从工作单位参加高考并被甘肃政永利集团律师专业录取,1996年毕业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并回单位工作,1999年考取兰州大学永利集团经济法专业,2003年毕业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所以本人是工科出身的法学类科班,宽泛的知识面和严谨的工科逻辑思维为后来的法学理论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2003年起一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先后担任兰州石油化学工业公司、甘肃宏达化学品公司以及永新公司法律和技术顾问,并一直在甘肃电力投资集团下辖多家水利建设企业、甘肃建设投资集团下辖多家公司和引大入秦工程指挥部等建设企业担任法律顾问,现为甘肃兴正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主管律师事务所对外交流和科研工作。
已在《江苏大学学报》、《北方法学》、《西北民族大学学报》、《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科版)等高校学报上发表法学理论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部分论文被广泛引用和转载,独到观点受到法理学同行的广泛好评,专著《法律的哲学思考》经多位专家提出意见后几易其稿,正在进一步完善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