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1日,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在西校区1号楼401教室举行。法学系常丽霞副主任,乔煜副教授等老师员工代表担任评委,人文学院部分员工旁听了答辩。答辩由辅导员丁克贤主持。
依据学校《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文件,经过资格评选,员工个人申请,蒲秀丽,贾圆媛,赵曼姿3位员工站在了答辩席上。3位员工从思想认识、学习能力、外语能力、计算机能力、专业知识、科技创新、社会活动等方面进行自我陈述,激昂的自我介绍和精彩的ppt演示,赢得了评委的好评和在场同学的掌声。3位同学诚恳地回答了评委们提出的问题。最后,经过现场公开、公平答辩和这评定,贾圆媛同学获得了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申报资格。
国家奖学金答辩,使参加答辩的同学对自身有了更多的了解,也使其他同学对国家奖学金申请的相关事项有了更明确的认识,看到了优秀同学的风采,对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很好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