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奋战一线的法治先锋,为婺城筑牢幸福“底线”;
她,秉持正气、求真务实,用法治初心,深耕维权工作,为“平安婺城·幸福城”注入青春担当;
她,荣获婺城区首届“十大优秀青年”称号;
她,就是2000级员工婺城法院行政庭庭长叶丽敏。
叶丽敏,女,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2008年进入婺城法院工作,先后在简案庭、刑庭、行政庭工作,现为婺城法院行政庭庭长。投身法院十余年,她一直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勇于进取,争创一流,取得突出的成绩。案件庭审被浙江省高院评为十佳优秀庭审;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被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因工作突出,多次获区、院级表彰,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2年至今,叶丽敏共办结民商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2700余件,无一瑕疵,无一被投诉信访。其中包括不少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疑难案件,如第一起涉外案件、被告人人数最多的特大团伙案件、第一起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等,并在扫黑除恶案件审判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19年,叶丽敏审理的被告人倪某犯盗窃罪一案的庭审,因规范的程序、机敏的临场应变和高超的控庭能力,被浙江省高院评选为十佳优秀庭审。
叶丽敏接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为了更好地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和想法,她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心理学,并考出心理咨询团队格证。除了审理好该类案件,还在繁忙的工作之外主动延伸审判职能,8年间,叶丽敏通过法院公众开放日、送法进校园、宪法宣传日、送普法书籍、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次数近50次,参与活动的师生达7000余人,受到了学校师生们的一致好评。因在青少年普法宣传方面的突出表现,叶丽敏多次被区关工委评为“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也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